深化高校资产管理改革 优化资源配置  

聊城大学资产处  卞长喜   江 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节约型校园、深化管理机制、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是高校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的办学规模和固定资产投入越来越大,国有资产总量迅速提高,这既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物质基础,同时也给高校的资产管理带来新的课题,诸如资产闲置、重复购置、管理体制不健全、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在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大重要课题。本文以聊城大学为例,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经验,规范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一、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体系

     为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并且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归口部门—使用单位”的三级管理体系。成立以校领导、资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资产管理的一级机构,办公室设在资产处归口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协调学校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统一调配学校资源,监督管理学校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运行,审批决策有关国有资产的重大事项;二级机构由各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负责其归口管理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购建、验收、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三级机构由校内各使用单位组成,负责其使用资产的安全、维护及保管,将责任落实到人。

     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的要求,符合《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更是新时期高校资产管理改革的需要。制度建设内容涉及到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招投标、资产形成、使用、调配、处置等各个环节。2009年开始梳理制定、修订资产相关制度33项,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用房屋管理办法》,等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国有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物、管事。

     二、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为搭建省教育厅推广的高校资产管理平台,从2003年起,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开展了建校以来规模最大的资产清查工作,彻底摸清了家底,建立了资产信息数据库,实现了资产的网络化管理。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根据设定的权限实现资产网上登记、信息变动、对账、查询、统计报表等动态管理功能,可以方便地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同时链接资产信息数据库开放了资产网上查询系统,可根据需要查询学校精密贵重仪器和教学科研设备情况,基本实现资产信息的共享。为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自2006年起,依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达标验收标准》,采取随机分层抽样的形式,每年有重点地开展全校范围的资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使资产信息更加准确。在认真核对数据库的基础上,2010年5月,成功实现了与省财政厅推广的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充分利用其新增功能模块,使资产管理更加方便、快捷。通过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使资产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单位资产情况,可以基本实现资产共享,简化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围绕资产生命周期,做好资产配置(入口)、使用与处置(出口)的管理

     (一)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路子

     资产配置是单位资产的入口,是贯彻36号令中提出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原则的重要接口和关键环节。资产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工作思路,结合学校批复的年度设备预算,提出资产配置要符合36号令中关于资产配置的条件,原则是工作需要、发挥作用、管理好,逐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依据存量控制增量。审核配置申请时,在深入一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资产数据库中的存量情况,考虑共享等因素在批复预算范围内进行决策。二是建立拟更新设备预报废机制。审核办公设备更新时,依托数据库中动态数据,经相关部门检测后同意更新的设备列为预报废或降档使用,待设备更新后再正式报废,并实行领新交旧制度。三是按照工作需要原则对办公设备实行标准配置(2006年以校发文件形式印发了《聊城大学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教学科研设备只满足性能指标要求即可。四是根据资产管理情况审核增量。资产清查中发现资产管理较差、购置设备长期闲置的单位在审核其配置预算时应给予一定的控制与压缩。五是根据资产存量审核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在分配使用单位资产运行费用预算时,将存量资产作为决策依据。

     (二)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追求资产效益最大化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时36号令中对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保证资产安全,提高使用效益,重点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资产保管责任,增强资产管理意识。一方面把好入账关,明确资产使用属性,做到属人、属地、属部门,同时加强相关制度、政策的宣传和资产管理员的培训,提高各级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营造“件件资产有人管、人人都来管资产”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大资产监管力度,通过实施年度资产清查,有重点地检查单位账物卡相符情况,确保资产信息准确;不定期地开展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巡查,实施资产管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职责等制度,如2008年对个别电梯、天象馆等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学校资产安全运行。

     2.贯彻36号令提及的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进行管理理念创新。一方面对各专业共用的专业仪器或通用设备进行整合,打破部门分割状态,坚持“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的原则,如实验管理中心整合微机资源建立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实行“一室多能、一机多用”的共享模式,相关学院还建立显微镜室、绘图机室等专业仪器操作室,满足多学科、多专业的需要;另一方面,实施了大型贵重仪器与省大型设备协助共用网联网、开放教学科研设备查询网站、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平台、通过开放性实验网上预约系统开放实验室等措施,实现共享共用。这样既减少了设备闲置,又能避免重复购置,还可以集中向社会开放,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有效利用。

     3.建立闲置资产调剂机制。同一单位不同岗位、同一单位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单位之间,因职能和职责不同,对资产的技术要求也有不同,可能同一资产的利用率存在差别,因此闲置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资产闲置的问题,一方面要求单位内部调剂,申请报废的资产必须是使用状态最差或技术淘汰的资产;另一方面,实施网上动态发布闲置资产制度,进行单位间调剂,使闲置资产调剂工作日常化。

      4.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专门设立维修经费划拨各使用单位,要求专款专用、超支自理、节余结转使用,调动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维保的积极性,减少故障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利用率。

     (三)规范处置程序,把好处置关

     为加强处置管理,依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聊城大学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意见》,明确处置程序。学校严把处置关,对待报废设备检测分类,对有保存价值的资产由实验管理中心选择收藏;技术性能差、可利用的调拨相关学院(2006年调拨70余件设备由理工学院建立了大学生创新实验室,2010年调拨部分清理的公车由汽车学院用于教学和实习实训);确无利用价值的予以处置。对处置金额较大的按程序报批,金额较小的全部公开竞价,邀请三家以上回收单位参加,一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发现价值,扩大处置效益。

     四、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

     高校资产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部门多、管理对象生命周期长等特点,可以借用“过程控制”的管理理念,划分为资产购置、调拨、维修、处置、监督等主要过程,在每个过程中设计若干可操作的具体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操作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比如资产购置过程主要分专家论证、项目审批、考察调研、招标、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处置过程主要分论证、审批、招标、出账等环节。购置过程的论证环节强化使用单位和立项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和责任,结合使用目的和方向确定相应的性能指标,以避免采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考察调研、招投标环节明确相应纪律,以加强监督。通过控制好每个环节的质量,可以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从而实现有效管理。

     五、厘清公房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由于各种原因,学校二级单位间公房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单位明显不足,有的还在出租经营,且管理混乱。针对这一现象,2010年5月学校成立了由主管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公房资源的全面普查工作,并形成了普查工作方案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通过摸查,全面掌握了公房在用、闲置和经营等情况,建立了公房信息数据库。坚持“按量(定额)分配、适当预留、经济调控、依规使用”的原则,修订公房管理办法、分配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范公房使用、出租等管理程序,强化规划、建设、分配、调整、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实行年度核算,动态管理。为配合学校全面内涵建设,应坚持保证正常教学实验用房、适当向学科建设倾斜、标准配置行政用房、有偿使用其他房屋的原则,结合适当的经济杠杆和行政手段,科学分配公房资源,提高公房使用效益。

     六、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探索建立资产使用绩效评价制度

     36号令指出:要研究建立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国有资产实现绩效管理。由于高校国有资产的构成是多元的,有些资产在绩效评价中难以量化,所以评价指标的选择既要有定量指标,又要有可定性指标,两者结合才能对资产使用绩效全面评价,同时指标要有可操作性。

     对于设备使用和完整情况,可以通过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定量指标进行评价,设备利用率=实际使用时数/核定年度使用数100%,完好率=在用设备完好台件数/账面全部设备台件数100%。对于大型设备,可以设计若干条目,如使用机时、测样数、培训师生数、教学实验项目数、科研项目数、社会服务项目数、获奖情况、论文情况等进行统计调查,进而考核其使用效率和效益。

     定性指标包括资产有效利用情况、管理水平等,如单位配备的设备一直闲置或购进一年以上尚未正式使用,说明其管理水平差、利用率低,要追究原因,在审核配置预算时给予控制和压缩,反之,管理得好、利用率高的单位要在配置预算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与倾斜。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为教学科研服好务。

     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国家将会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国有资产规模会越来越大,相应地对资产的管理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应增强资产管理意识,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科学的管理,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资产管理的新规律、新方法、新措施,加强调研学习,切实破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更好地推进学校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摘自:《探索与发展-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征文获奖作品集》